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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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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484 更新时间:2023年06月16日01:11:04 打印此页 关闭

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方法

一、总则


为了印章、证明信使用的合法性、严肃性和可靠性,有效维护公司利益,发生违法行为,特制定本方法。


二、印章的刻制


第二条公司各种印章(包括部门印章和业务印章)的刻制,应当报总经理批准,财务行政部应当按照公司证明书向政府机关批准的印章单位刻制。


三、印章的启用


第三条新印章要做好戳记,并留样存放,已备查。


第四条印章启用财务行政事务,必须先发出启用通知,做好登记工作,注明启用日期、发行部门和使用范围。


四、印章的保管、交接、停用


第五条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。


1、公司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章、合同专用章、报关专用章,由财务行政专人保管。


2、财务章、发票专用章、财务章由财务部人员分开保管。


3、各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的专人保管。


4、印章保管应当记录(见附件),注明印章名称、数量、收到日期、启用日期、收件人、保管人、许可人、图纸等信息,并报财务行政部备案。


第六条印章安全可靠,必须上锁存放。印章不得委托他人托管,非特殊情况不得随身携带。


第七条印章保管有异常情况或者丢失的,应当保护现场,及时报告,情节严重的,应当配合公安部查处。


第八条印章转让必须办理手续,签署转让手续确认,注明转让人、转让人、监事、转让时间、图纸等信息。


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停止印章:


1、改变公司名称。


2、股东大会或总经理通知变更印章图案。


3、印章使用损坏。


4、印章丢失或者被盗,声明无效。


第十条印章停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保存或者销毁,并建立印章上交、清退、归档、销毁的登记档案。


五、印章的使用


使用范围:


1、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内、对外发文、出具证明信、报送报表等均加盖公司章。


2、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。


3、所有合同类别均使用合同专用章;重大合同可使用公司章。


4、所有财务会计业务都使用财务章。


5、所有工程方面的工程施工、技术联系单使用工程设计专用章。


第十二条使用印章的,应当实行审批制度,包括以下情况:


1、公司文件(包括红头文件和非红头文件):按照《公司文件管理办法》中“公司稿纸”的要求完成审批流程,即可盖章,财务行政部按照本办法规定存放文件档案,并在盖章登记簿上自行登记备注。


2、各类合同(含工程合同和非工程合同):根据《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》的“非工程合同审计表”或《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》的“工程合同审计表”,可以盖章,财务行政部按照两种方法存储合同档案,并在盖章登记簿上登记,做好备注。


3、工程设计联系单按照《公司工程设计联系单管理条例》和《工程设计变更内部审批单》的要求完成审批流程。合同文本可以有效签字盖章,财务行政部可以按照管理办法存储联系单档案,并在盖章登记本上自行登记备注。


4、工程结算报告:审批流程按照《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》中的“工程结算工作表”和“工程结算表”的要求完成,即可盖章,财务行政部按照管理办法保证清算档案,并在盖章登记簿上自行登记备注。


5、涉及具体资金支出、融资贷款证明、税务申报、财务报告、公司外部确认、年度证书审查等需要盖章的,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。


6、涉及日常日常事务需要盖章的,如书籍登记、出门证、一般公函、证明信、办公用品采购、办公用品年保、人员报表等。,由财务行政部主管签字盖章。


7、与政府、银行、有关合作单位有重大合同、报告等,资金支出较大的,由总经理亲自审核盖章。


注:以上1-4条情况,涉及重要事项,盖章前必须经总经理同意。


第十三条使用印章的,应当实行登记制度,标明使用印章的原因、数量、申请人、许可人、日期。


1、使用印章时,保管人应检查印章的文件内容、程序和格式,及时向领导请示,妥善处理。


2、严禁在空白信件、证明信、合同上使用印章。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,必须妥善转让印章,以免耽误工作。


六、证明信管理


第十四条证明信一般由财务行政部储存。


第十五条禁止给出空白证明信。


七、附则


第十六条未按照本办法要求使用、保管印章,造成遗失、盗用、仿制等。,并根据情节恶劣,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、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
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务行政部解释、补充、公司总经理颁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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